《水質 氨氮的測定 氣相分子吸收光譜法》等三項國家生態環境標準征求意見
為貫徹《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》,規范生態環境監測工作,生態環境部組織編制了《水質 氨氮的測定 氣相分子吸收光譜法》等三項國家生態環境標準征求意見稿,現公開征求意見。
水質 氨氮的測定 氣相分子吸收光譜法(征求意見稿)
為貫徹《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》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》和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海洋環 境保護法》,防治生態環境污染,改善生態環境質量,規范水中氨氮的測定方法,制定本標準。 本標準規定了測定地表水、地下水、生活污水、工業廢水和海水中氨氮的氣相分子吸收光譜法。 本標準是對《水質 氨氮的測定 氣相分子吸收光譜法》(HJ/T 195-2005)的修訂。
修訂的主要內容如下:
——增加了氨氮的定義、試樣制備、質量保證和質量控制、廢物處置以及注意事項等條款;
——刪除了氣液分離裝置、無氨水的制備;
——修改了方法適用范圍、規范性引用文件、試劑配制、樣品保存時間、校準曲線標準物質以及結 果計算與表示;
——完善了干擾和消除、光源類型、載氣類型、校準曲線類型等內容; ——細化了儀器參考條件。
水質 總氮的測定 氣相分子吸收光譜法(征求意見稿)
為貫徹《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》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》和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海洋環境保護法》,防治生態環境污染,改善生態環境質量,規范水中總氮的測定方法,制定本標準。本標準規定了測定地表水、地下水、生活污水、工業廢水和海水中總氮的氣相分子吸收光譜法。本標準是對《水質 總氮的測定 氣相分子吸收光譜法》(HJ/T 199-2005)的修訂。
主要修訂內容如下:
——增加了總氮的定義、試樣的制備、質量保證和質量控制、廢物處置以及注意事項等條款;
——刪除了氣相分子吸收光譜法的術語和定義、無氨水的制備;
——修改了方法適用范圍、規范性引用文件、方法原理、試劑和材料、樣品的采集與保存;
——完善了干擾和消除、光源類型、載氣類型、前處理方式、校準曲線類型、結果計算與表示;
——細化了儀器參考條件。
水質 硫化物的測定 氣相分子吸收光譜法(征求意見稿)
為貫徹《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》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》和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海洋 環境保護法》,防治生態環境污染,改善生態環境質量,規范水中硫化物的測定方法,制定本標準。 本標準規定了測定地表水、地下水、生活污水、工業廢水和海水中硫化物的氣相分子吸收光譜法。 本標準是對《水質 硫化物的測定 氣相分子吸收光譜法》(HJ/T 200-2005)的修訂。
主要修訂內容如下:
——增加了硫化物的術語和定義、質量保證和質量控制、廢物處置;
——刪除了適用范圍中的“飲用水”、氣相分子吸收光譜法的術語和定義、氣液分離裝置;
——修訂了樣品的采集與保存、絮凝沉淀分離法、載流液(酸化劑)的配制、計算公式;
——完善了干擾和消除、光源類型、載氣類型、校準曲線的建立、結果與表示。
來源:儀器信息網
